在2014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罗伟其
(2014年2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2014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刚才,赵康同志代表厅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了厅党组研究,我完全赞同。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陈伟东副书记、符雄副厅长、六室黄瑞球主任莅会指导,伟东副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好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一年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过去一年,我省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先后召开8个重要会议 出台7份政策性文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有力推进,全省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8.5%。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预计达95%以上。积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示范省,中职国家级示范校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居全国前列。推进高校“四重”建设,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推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542万,居全国首位。大力落实省财政教育投入“一揽子计划”, 在粤东西北地区创建196个教育强镇(乡、街道)、12个教育强县(市、区),超额完成民生实事“创强”任务。扎实推进“强师工程”,启动实施“三区”教师专项支持计划和“乡村园丁关爱工程”,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87所公办高校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打造了一批品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以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2013年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狠抓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我省高校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办法》;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修订中小学版《廉洁修身》教材,举办首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创新开展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维护了教育的公平、公正;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治了违纪违法分子,净化了教育环境,为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认识不够,力度仍不够大,落实还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反腐倡廉制度欠缺,制度的执行力不够;三是高校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仍比较突出;四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六是高校有的教师,甚至个别校领导师德师风问题严重,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明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切实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刚才,赵康同志对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这里,我再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强调要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性修养,要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法组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确保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去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摆本单位和本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我们要从根本上提高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作风建设上长期抓、抓长期、具体抓、抓具体,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作风问题无小事,我们要紧紧盯住问题不放,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用群众满意不满意检验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以实际行动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出境、办公用房、职务消费、兼职等问题,严格尺度、细化措施,管好公款、管住公权。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加大威慑力度。
(三)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更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力求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
一是要更加突出教育的针对性。要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组织人事、招生考试、财务基建、物资设备和后勤产业等人财物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职工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规范岗位履职行为;加强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崇尚科学精神、端正学术风气、恪守学术道德;加强对广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是要更加突出制度的约束性。要加强教育系统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寓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和管理工作之中,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编好笼子、扎紧口子。要加大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明确高校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划清责任红线,增强高校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能力。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规范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保障制度执行有力。
三是要更加突出监督的有效性。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及权力部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创新监督形式,强化权力公开,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作用;要深化组织人事改革,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要更加突出惩处的震慑性。对于发生在我省教育系统的腐败现象,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发现一起就要坚决查处一起,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做到警钟常鸣。要深入研究发案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监督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省教育纪工委要在省纪委的领导下,加强对教育系统办案工作的指导,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惩处教育系统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是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要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切实发挥好纪检职能作用。教育系统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主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长期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党委同志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强配齐人力,加强纪检干部培养使用。要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和个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不断开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