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出席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并作讲话
胡春华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讲话上强调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2014年1月)23日下午,省委书记胡春华出席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并作讲话。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改革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逐步形成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做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传达了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主持会议。
胡春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主任任务,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系统的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讲话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讲话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部署上来,统一到讲话提出的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讲话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胡春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以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胡春华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是广东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拒腐防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反腐倡廉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抓住反腐倡廉不放松,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胡春华强调,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必须在思想上对作风建设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注重抓具体、抓落实,一件一件事情地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推动一项一项规定的落实,一个一个问题的解决。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抓好第一批单位活动效果的巩固工作,同时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解决好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建立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二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让惩治腐败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腐败分子的头上,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本着对事业和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早抓小,不能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有毛病的干部变成腐败分子。要重视对干部的警示教育,抓好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警钟长鸣。三要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反腐败的制度机制。要强化制约、强化监督、强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要着力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对市县和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巡视的全覆盖。四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特别是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纪委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特别要重点抓好对第六届村级换届的纪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胡春华强调,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形成反腐倡廉强大的工作合力,巩固和发展全党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省设主会场,在各地级以上市设分会场。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同志,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中央驻粤单位副厅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省委常委王荣、万庆良、李嘉分别在深圳、广州、珠海分会场出席会议。